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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簽訂后就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而在每期開發項目建成進行預售或銷售后,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應是逐漸減少的,直到銷售完畢,納稅義務也就終止。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注意計稅依據和納稅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3號)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15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雖只規定納稅義務時間,但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上的土地面積是經國土部門確定有關單位組織測定的。所以在申報時應以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上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財稅[2006]18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時間進行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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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落后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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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的是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跟企業大小沒有關系。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使用證所標明的土地面積(假設是10000平方米),乘以當地規定的稅額,這個稅額由當地的地稅部門公告(假設稅額為5元/平方米),則每年應該繳納的土地使用稅為10000*5=50000元。房產稅常用的分為2種:經營自用的和出租的。經營自用的房產稅用財務賬面上的房產原值(假設10000元)扣掉10%~30%的減除比例(假設為30%)后乘以1.2%的稅率。也就是:10000*(1-30%)*1.2%=84元/年出租的房產稅用租金收入(假設10000元)*12%。也就是:10000*12%=1200元/年房產稅還有幾種情況,如地下建筑物等的房產稅,但很難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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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有土地使用證嗎
2022-04-22 15:16:07標簽:小產權房土地使用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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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產證與土地證信息不一致的情況,怎么辦?
如產權人不一致或者是房屋用途與土地用途不一致等情況的,均須先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換證后再進行網簽。
2021-11-17 11:10:40標簽:網簽房產證土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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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的計算?
賣方交易的房屋土地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上為“劃撥土地”的,需要補交其土地出讓金,住宅類按照14-25元每平方米的單價來進行計算,車庫按照4.2-7.5元每平方米的單價來進行計算,非住宅類的按照土地評估價比例計算。
2021-11-17 10:29:01標簽:土地出讓計算土地出讓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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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過程中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住宅類型的免交其土地增值稅,非住宅類型的收取全額的5%。
2021-11-17 10:28:43標簽:土地增值稅計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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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有啥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2021-11-17 09:31:41標簽:使用權使用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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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土地征用的安置費怎么分配?
土地征收安置費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021-06-11 16:51:37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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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上的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前二項對象為物,系對物因征地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基于損失與補償的法律因果。后一項對象為人,系對征地后失地農民的勞力安置,該項是基于法律強制性規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這些補償費的權屬亦作出規定,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021-06-11 16:50:35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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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號是哪個?有誰知道的?麻煩告知?
地號指是宗地號,也就是那一幢樓所處的那塊地的編號,一般是一幢樓或幾幢樓同一個地號。地號就是填寫在地籍調查表上的地籍號,在土地登記卡、土地證書中都需要明確。地籍號一般可按行政區——街道——宗三級劃分,進行編號,對于特大城市可分四級編號,即:行政區——街道——街坊——宗。
2021-06-11 16:21:36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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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辦理土地證需要哪些資料?哪位網友了解?
如何辦理土地證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6、委托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委托書。
2021-06-11 16:20:40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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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在哪里辦理?需要些什么材料?
地使用證有兩種:一種是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這是用于農業生產承包經營的,這種證書一般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種是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這種證書是國土部門簽發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這塊是地辦第一種證書,只需在證書中載有這塊地即可。而第二種證書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沒有地上建筑物,是無法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因此,建議你先將這塊地暫時先載入第一種證書中,以保證你對這塊地的使用權。憑跟別人換田的協議,先在村土地清冊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鄉鎮農經站辦理證書的變更手續。
2021-06-11 16:15:39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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