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回答
-
我國的財政收入來自稅收和非稅收入兩個方面,前面我們對地方財政中土地直接稅收情況做了估量,現在我們來看看土地非稅收入的“家底”。非稅收入泛指除稅收收入以外的其他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一定包括在非稅收入中,而非稅收入則不僅僅包括預算外資金,還涵蓋了預算內資金中非稅收入的部分。預算外資金的概念漸漸淡化,取而代之的是非稅收入概念,預算外收入以非稅收入的方式進行管理。從現有的財政統計口徑上看,非稅收入包括了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和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統計年鑒公布的“財政收入”中只體現了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包含著土地出讓金的基金預算收入和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等非稅收入并不在公開的財政收入中。所以經常有人疑惑,為什么國土局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數據,遠大于統計局公布的非稅收入。
其他回答
-
為了強化土地調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等土地稅費征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嚴格標準,足額征收,切實發揮土地稅費調控作用土地供應過程中涉及的土地稅費主要包括土地出讓金、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閑置費和土地滯納金等,是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也是有效調控土地利用的重要工具。縣財政、建設、國土資源、地方稅務等部門必須按規定組織征收,確保所有稅費依法依規、及時足額入庫。(一)土地出讓金。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具體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不含代收代繳的稅費);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國有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擔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土地出讓收入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收取。(二)契稅。契稅是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行為稅。土地受讓人按其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總額的4%繳納,由地方財稅部門負責征收。(三)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我縣分三個等級地段標準征收,一等地段的土地為3元/平方米,二等地段的土地為2.5元/平方米,三等地段的土地為2元/平方米。由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征收。(四)耕地占用稅。在縣行政區域內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我縣為20元/平方米。由所在地地方財稅部門負責征收。(五)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費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按照規定動工建設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征收的閑置土地的費用。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項目開工建設時間,超過12個月不開工建設的,認定為閑置土地;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未約定開工建設時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滿12個月且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延期開發的,認定為閑置土地;對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2個月的,認定為閑置土地。對土地閑置認定滿12個月以上未滿兩年的,按規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出讓土地閑置費統一為土地出讓金總額的20%,劃撥土地閑置費為用地單位取得土地總成本的20%,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取。大型工業項目用地原則上按實際使用面積供地。對一次性規劃,分期建設,分期供地的,實行規劃用地預留。對一次性供地,分期建設形成的閑置土地的處置,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執行。(六)土地滯納金。土地滯納金是為切實保證國有土地資產不受損失,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受讓人因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應繳納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費用。土地滯納金標準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取。二、嚴肅紀律,嚴格征管,切實維護土地稅費征管政策的權威性土地出讓金等土地稅費征管,是法律法規和政策賦予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要職責。任何單位不得為納稅主體墊繳、變相獎勵和返還土地稅費。在土地出讓金等土地稅費征管過程中,必須進一步強調紀律、嚴格征管,加大督查、維護權威。(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公開出讓之前(后)與開發企業簽訂返還、減免、獎勵土地稅費的招商協議,壓低地價引進項目。(二)禁止對各類商品住宅與普通商業項目用地地價一事一議,嚴格執行市場價格,以評估價格為參考,經集體研究確定掛牌價格后公開出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土地出讓價格或采取變通的方式返還、減免、獎勵土地稅費。對列入政府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大型賓館、大型商業超市等功能型經營性項目,其獎勵方案必須報經政府批準,報監察部門備案,開發企業在項目竣工后
-
目前,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在這三種方式中,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競爭性,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象;協議出讓由于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土地由誰使用,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具有主觀因素。非法低價(包括無償)出讓主要發生在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的行為上,因此規范協議出讓最低價標準至關重要。1992年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出臺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1995年又出臺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規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根據商業、住宅、工業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具體適用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確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應當綜合考慮征地拆遷費用、土地開發費用、銀行利息及土地純收益等基本因素。
相關問答
-
1個回答
交易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的計算?
賣方交易的房屋土地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上為“劃撥土地”的,需要補交其土地出讓金,住宅類按照14-25元每平方米的單價來進行計算,車庫按照4.2-7.5元每平方米的單價來進行計算,非住宅類的按照土地評估價比例計算。
2021-11-17 10:29:01標簽:土地出讓計算土地出讓金 -
5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多少錢?過戶需交納多少費用?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契稅(財政部門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后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5、公證費最高300元[2]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稅費一、買賣: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后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021-01-08 09:53:03標簽:過戶 -
8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2020-12-11 10:17:18標簽: -
3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怎么計算?土地出讓金怎么算國有土地出讓金繳納的標準
很多人不明白土地出讓金的標準,以及含義,小編今天就帶你看看國務院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的標準吧。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在這三種方式中,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競爭性,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象;協議出讓由于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土地由誰使用,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具有主觀因素。非法低價(包括無償)出讓主要發生在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的行為上,因此規范協議出讓價標準至關重要。土地出讓金標準土地出讓金的收取標準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二、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于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四、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2020-12-08 11:01:38標簽:土地出讓金 -
3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是什么?什么情況下收取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計算方法: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2020-12-07 11:20:37標簽:土地出讓金 -
3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是什么?土地出讓金分為哪幾種,土地?
1、契稅。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應征收契稅,不得因減免出讓金減免契稅。2、印花稅。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按合同載明出讓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
2020-12-07 11:20:26標簽:土地出讓金 -
4個回答
交土地出讓金土地拆遷怎么賠償
您繳納土地出讓金后,劃拔土地轉變為出讓土地。如果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進行拆遷,那么就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您進行補償安置。如果對劃拔土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遷,仍然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補償,只是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時,需要除去其中的土地收益部分。
2020-11-19 10:23:58標簽:土地出讓金 -
7個回答
請教: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制度?
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制度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那么又如何定義出讓地價?土地價格,它的內涵是指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未來純收益的價值總和,其權利特征是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金和出讓地價的區別在哪?兩者均屬價格范疇,都應統稱土地使用權價格。只是在不同的土地權利流轉,不同的政府行業政策,不同的土地利用狀況下,土地價格的稱謂有所不同,有時稱土地出讓金,有時稱出讓地價。土地出讓金是政府要收取的土地收益(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土地出讓金有時帶有政策因素,它可稱出讓地價,又可稱純土地出讓金或凈土地出讓金,即部分出讓地價。而出讓地價,它既可以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又可以是出讓土地權利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出讓地價是地租的資本化。它不受政策因素的影響,也不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拆遷安置補償成本的影響。所以,在土地一級市場中,土地出讓金既有政策價又有市場價;在土地二、三級市場中,出讓地價是完全的市場價。土地出讓金的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2020-11-18 09:59:45標簽:土地出讓金 -
4個回答
土地出讓金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土地出讓金?1.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以總結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是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2.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的性質,是把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3.土地出讓金已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4.土地出讓金準確地說,是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其價格高低取決于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二、土地出讓金怎么計算?1.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2.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筑面積。3.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因為地面價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價分攤到每平方建筑面積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資成本,進行估算投資效益。
2020-11-17 10:49:02標簽:土地出讓金 -
3個回答
房改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房改房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于住宅等項目,采用招標、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于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轉讓,且受讓方(購買方)為自然人的,按合肥市財政局直屬征收管理局《關于合肥市區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若干意見》的規定繳納房改房土地出讓金。應繳出讓金=所在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出讓金標準×房屋垂直分攤土地面積×出讓年期修正系數1、房屋垂直分攤面積=房屋的建筑面積/房屋總層數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屋產權證記載面積為準房屋總層數:以房屋產權證記載層數為準2、發證的土地面積。房屋所在宗地已通過建設用地復核驗收的,按符合驗收確定的土地面積登記發證。如房屋所在宗地未通過建設用地復核驗收的,按原土地使用證記載面積登記發證或由市國土資源局按無建設主體地塊復核驗收后再登記發證。變更登記的土地面積發生變化的,土地出讓金不作調整。3、土地出讓金標準。房改房上市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按附表的規定繳納。如土地出讓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應乘以年期修正系數后確定。4、土地出讓年期確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出讓年期從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讓年期從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讓年期不超過70年。按宗地為單位計算。在宏觀調控已取得初步成效基礎上,還應對土地出讓金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頓,這次應是我國宏觀調控的應有之義。
2020-11-09 11:37:26標簽:土地出讓金
最新問題
-
推薦城市
-
新樓盤推薦
-
小區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