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
開發商晚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關于違約金的數額,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延期交房退房注意事項有哪些?1、退房原因有依據;2、證據材料收集齊;3、銀行貸款還仔細;4、解除貸款和保險;5、注銷手續不能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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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開發商有什么義務
延期交房開發商有什么義務。購房者購買預售房,因買房到交房正中間有時差,因而經常出現出現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狀況,延期交房歸屬于開發商毀約,開發商需要擔負合同違約責任...
2020-06-25 17:48:00標簽: 延期交房 -
延期交房購房者該如何消費者維權
延期交房購房者該如何消費者維權。買預售房,購房者最擔憂的難題便是會出現延期交房,因而在簽買房合同時最好是要表明延期交房的毀約難題,那樣就算確實延期,購房者在消費...
2020-06-25 13:07:00標簽: 延期交房 -
延期交房時間如何評定
延期交房時間如何評定。買房子對每一個家中而言都十分關鍵,并且新房子大多數全是預售房,需要等大半年以上才可以交房,也是有的開發商便會出現延期交房,一般這類狀況歸屬...
2020-06-25 10:11:00標簽: 延期交房 -
什么情況才算作延期交房
什么情況才算作延期交房。買預售房后,購房者需要漸漸地等候一段較長的時間才可以交房,而在這個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房子是不是出現延期交房的狀況,因此要留意合同書上約定...
2020-06-25 09:53:00標簽: 延期交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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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遲遲辦不了2證,怎么辦?
最關鍵的是你們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是否已經在房管局登記備案,只有登記備案合同才會生效,只要合同生效,不管有沒有房產證,房子在法律上就屬于你了,這才是最關鍵的,就是打官司也要這個東西,如果沒有登記備案,房子根本不屬于你,打官司必敗。
2020-05-25 14:37:55標簽: 延期交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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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延期交房?遇到新房延期交房要怎么處理?
一、何為延期交房?所謂的延期交房,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分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這兩個的判定標準如下: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或者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延期交付屬于延后交房時間,購房者給出賣人一定的寬限期,經過一段時間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況。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賣人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出賣人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其中有一個補充條款,以下條件不算構成延期交房:1、因不可抗力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期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的規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現對房屋的正常交付產生重大影響,造成出賣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賣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出賣人應在合理時間內對買受人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構成延期交房。2、因重大規劃、設計變更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如果在房屋建設過程中遇到政府主動提起的規劃變更,或者是房屋在施工過程中遭遇重大技術難題必須對設計進行變更的,此類情況因不能歸人不可抗力范疇而使出賣人免責,但如果完全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顯然有失公平。看到這里,你大概就明白了延期交房是怎么認定的,而一般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開發商是要向業主支付違約金的,但那是在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況下才有,正常的延期交付是不算違約金的。二、購房者如何避免被“坑”?延期交房的情況是房屋買賣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種情況,那么購房者如何才能避免被“坑”?簡單來說,給大家支三招,有這三點,任何套路開發商都你可以跟他說理,并且它絕對不會套得了你,無論最后你是退房還是賠償違約金,法律一定會站在你這邊。這三條就是:1、注意保留材料。你在購房一直到交房時候的所有材料必須要保存起來,這個非常重要,這是關鍵時刻能夠硬懟開發商的證據。如果你材料都不齊全,那你再有理都有難度。2、契約流程要走完。比如開發商一直不交房,你想解除合同,就必須得先走催告,催告后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你就名正言順的有了合同解除權。這程序如果少了,就容易被對方抓到空子。3、律師協助簽補充合同。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正本往往問題不大,真正有容易出現問題的是合同的附件,也就是補充合同里面。這個時候,有一個懂經濟法和民法的律師在身旁,幫你審閱合同,那么基本上就不可能會被開發商鉆到空子。有這三條在手,你就是開發商眼里最厲害的維權者!雖然這些東西會讓你感覺很麻煩,但卻讓你穩穩的不被開發商坑蒙。
2020-05-20 15:56:34標簽: 延期交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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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延期交房,如何認定延期交房?
逾期交房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把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對于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什么時候算是出賣人履行了交付義務,《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為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只要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了向買受人“交鑰匙”的行為,將房屋轉移給買受人占有、使用,就視為出賣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義務,反之,就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下面介紹期房逾期交房的處理,包括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等處理方式。預售方逾期交房構成對預售合同的違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預售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標準的,則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來確定。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損失的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底于造成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數額。
2020-05-13 13:46:49標簽: 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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