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條: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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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攤銷計入什么科目?有沒有個人了解的?
土地使用權應該如何核算:1、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按要求計提攤銷。2、企業在外購的土地上購建廠房、辦公樓等自用固定資產時,在資本化期間內,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計入購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即記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資本化。在固定資產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一直是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3、企業將自用的廠房、辦公樓等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時,其占用的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因為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但此時土地使用權與相應的廠房等資產是分開核算的。4、企業持有的準備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權,在企業董事會等做出相關決議時,要將土地使用權由無形資產轉入投資性房地產。5、外購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建筑物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6、企業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020-11-18 09:53:07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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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的土地使用證過戶的話需要補交到70年嗎?
50年的土地是綜合用地。70年年限的是住宅用地,不是說補交就補交的。那是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如果你的土地證上土地類型為綜合的話,那就應該是50年的。土地出讓年限的計算: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出讓年期從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讓年期從1980年1月1日起算。為使同一宗地內的出讓土地使用年期保持相同的截止日,同一宗地內其它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第一套房改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記時規定的截止時間倒推計算:出讓的截止時間須與第一套房改房截止時間相同。
2020-11-05 13:50:56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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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呢?方法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二、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注: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經過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2020-11-04 15:34:25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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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開墾的土地,種了二十多年了,以前還收過土地稅,但是沒有土地證和承包證。現在開發商要占地,
他有沒有土地成包證,沒有就不能不過最好是利益最大化協商和法律解決
2020-11-04 15:02:17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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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4萬買的房子。。。土地轉讓要多少錢
看看這個你就明白了。1、過戶費用;(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買方承擔(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2、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契稅按房價5%繳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都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其它不變。
2020-10-30 10:11:56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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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哪個好呢?有人知道嗎?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依法使用國家所有土地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來使用。國有土地的收益權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一部分由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稅(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形式來實現。由于中國法律禁止土地買賣,國家土地所有權一般不能流轉,因而國家對國有土地的處分權主要是對土地使用權而言,劃撥、出讓或者確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利,都可以理解為對土地的一種處分。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國家土地所有權中的處分權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來行使。在農村,農民使用國有土地和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沒有本質的區別。國家在收回農民長期使用的國有土地時也要給以適當補償。依法有償受讓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成為一種完整意義上的財產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贈與、繼承、抵押,與一般通過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同的是“有償”、“有期”,這是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對使用權進行的一種限制,是實現土地所有權的一種措施。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目前,中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來源有:①鄉(鎮)、村企事業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依法使用集體土地(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標準進行過用地補償和安置);第二,1982年以前通過與被用地單位簽訂協議使用的集體土地;第三,1962年以前調用集體土地沒有退還的;第四,1982年以前農民集體自行使用本集體的土地;第五,過去經有關領導批準或同意,并進行一定的土地調整或補償的;第六,沿用已撤銷企、事業單位閑置的土地。②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集體撥用;第二,私有宅基地轉來;第三,通過繼承、購買房產使用集體土地。③農業用地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與集體簽訂承包合同;第二,與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體參與下簽訂轉包合同;第三,承包開發利用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第四,以拍賣、協議、招標等方式有償取得集體荒地的開發、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有以下三種形式:①宅基地使用權。公民對其在農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權。使用權客體的范圍一般以房檐滴水線為準,房屋所有權人只對房檐滴水線內的土地享有使用權。對于房屋周圍的空地,如果這些空地面積和宅基地面積之和不超過該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積的最高限額,可以作為宅基地進行使用權登記,但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兩年)作為宅基地使用,超過面積多占部分,應退還集體耕種。新修房屋,一般應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盡量不占用良田。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除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還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按批準的面積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東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②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自留山是農業合作化以后集體分配給社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為解決社員的生活用材。這種使用權形式自確立后一直保持了下來,1982年憲法也明確肯定了農民對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自留山只能用來種植林木,未經批準,不得改作他用。③鄉村企業和公用事業用地的使用權。農民舉辦鄉村企業,或鄉、村興建公用設施需要占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經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決定外,還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興辦鄉村企業,土地使用權必須折價作為企業的出資,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法享有出資的收益。鄉村企業終止時,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2020-10-28 13:54:15標簽: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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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下村集體土地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買賣。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本身不可以買賣,但供銷社的房屋可以作為住宅買下來,其所用土地(包括院子)可以自由使用。還有一點應注意:戶口在本村,此前在本村無住宅。另一做法是以戶口在本村,且已成家、在本村無住宅的子女的名義購買。1、《物權法》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可在本集體內轉讓,城鎮居民不得在農村購房。現階段國家也還不能夠完全放開對宅基地轉讓的控制,宅基地的轉讓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即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自由轉讓。2、《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條規定隱含著國家允許農村住房進行轉讓的內容,但僅限于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3、現階段國家也還不能夠完全放開對宅基地轉讓的控制,宅基地的轉讓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即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自由轉讓。
2020-09-29 13:47:11標簽: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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